2010年3月26日 星期五

喜歡Eric Northman(by Charlaine Harris's novel)的理由(隨時想到隨時增添):

  1. 時常天外飛來一筆,說些鬼話(我這是讚美),也是個有趣的談天對象和好的傾聽者。
  2. 平常看似調皮愛玩,其實是個謹慎細心,有商業頭腦,努力工作的男人。
  3. 公私分明,賞善罰惡,有領導力,是個以身作則,對待員工不錯的好老闆。
  4. 要玩時能玩很大很瘋,要做大事時也能擔當負責。
  5. 識時務,不躁進、魯莽,善用頭腦的實際主義者。
  6. 有野心,喜歡掌控權力,但不會大到去當king搞政治,玩手段、把戲,寧可自己經營一家 Bar,自由些。還算知所進退,尚未成為金錢、權力俘虜,被名利地位所矇蔽。(老二心理?)

ps.有沒有發現我好像沒寫到他的sexy,body,good looking, kiss & sex skills, big blue eyes,blond hair...? well,我承認對較重內在和行為的我來講,那些都較次要,畢竟我不是Sookie嘛,無法眼見為憑,無法體會,但我倒是常常在幻想某某人是不是很符合書中Eric形象,來演Eric應該不錯等等,尋找一些現實生活人物作投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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